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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cjg.ya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中心,电话:0911-7090234,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234室。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围绕全市市场监管重点工作,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和内容,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政务信息公开功能。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全年市局网站录入发布信息234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7条、政务动态信息51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93条,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8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13件,政务咨询栏目共受理群众诉求12件,对于承办的提案、建议均按规定时限明确答复,规范复文,满意率达100%,且按要求在网站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自然人申请2件,占比100%。申请公开《特种设备电梯的维保信息》《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均按规定和时限回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常态化监测;运用技术手段与人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已发布信息的内容准确性、链接有效性、错敏信息等进行动态监测。二是及时纠错整改;发现错误或不符合规定的内容,立即启动整改程序,第一时间更正或撤下。建立纠错台账,记录问题及整改情况。三是明确各方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起草单位、撰稿、审核、编辑、发布单位各方责任,严肃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网站专题专栏建设;分别新建了全国商品交易市场创新监管试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公示专栏等五个栏目,公开内容更加丰富,更具针对性。二是新媒体建设持续增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宣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新媒体平台坚持首版、头条置顶飘红。全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83条,视频发布平台拍摄制作短视频67条,抖音、快手、澎湃、网易保持较高更新频率,维持高活跃度与影响力。官方抖音账号粉丝量保持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第二,局官方快手账号蝉联“全国年度影响力政务账号”。三是积极丰富公开形式和载体。《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食品安全报》《陕西日报》等先后来我局实地采访,深度报道我市市场监管亮点工作,省级以上平台累计采用我局稿件463篇次。创新运用AI技术,助力科普宣传创意出圈,《中国市场监管报》发表评论员文章,肯定我局宣传创新,全年累计被国家级媒体平台采稿63篇次。

(五)监督保障机制。我们重点围绕职责明晰与质量监控两方面进行了系统完善:一是细化职责分工,制定公开目录。对政务公开的工作范围、内容类别及发布形式作了具体界定,形成清晰的制度依据、责任清单与公开目录,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强化监测机制,落实动态管控。建立常态化信息监测体系,针对信息更新延迟、内容表述不规范、错别字及敏感词等问题,实行及时反馈与限时整改制度,推动政务信息发布准确、规范、及时。逐步构建起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政务公开制度保障体系,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与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0

行政强制

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44.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部分信息可读性不强、专业术语较多、表述较为笼统等问题,公众难以准确理解和使用;工作中往往偏重数量指标,对信息发布的质量、实际效果及社会反馈关注不足。下一步,我局将着力提升政策文件公开的可读性与通俗性,增加案例解读、图表可视化等辅助材料,增强信息发布的亲和力和实用性。同时,将进一步编制和完善内容科学、格式规范的公开文本,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动应公开尽公开,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努力为公众提供便捷、集成、高效的一体化政府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     

联系电话:0911-7095209 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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